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09-21
“如果平时对自己要求严点,纪律意识再强点,这事本可避免……”因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今年1月才提任乡扶贫办主任的江西省广昌县杨溪乡干部江荣伟,近日被给予纪律处分,并撤销职务。
今年2月,广昌县纪委收到审计部门移送的一条扶贫干部违规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线索,反映对象正是江荣伟。县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江荣伟在杨溪乡政府工作期间,在其户籍所在地旴江镇青铜村新建住房一栋。本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的他却打起了补助金的歪主意。自己的新房建好后,江荣伟以其父亲的名义违规向相关部门申报危房改造补助,并领取补助资金1.42万元。
接受调查之初,江荣伟感觉很冤枉:“建房手续是我办的,房子也确实是我建的,但危房改造补助等相关审批手续是我父亲办理的,所有审批材料上的字也不是我签的。”
“那你对此是否知情,补助资金是不是打到你的个人账户?作为扶贫干部你难道不知道这是违规的吗?”面对调查人员出示的银行账户流水等证据,江荣伟哑口无言。
“从去年县里开展集中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行动,到他今年提任乡扶贫办主任,江荣伟都没有向组织交代过自己的问题。”参与执纪审查的县纪委干部表示,“纪律不是‘稻草人’,作为扶贫干部更不能监守自盗。谁打扶贫资金歪主意,就要对谁不客气。”
鉴于江荣伟主动上交违纪款,经广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终止试用期并撤销职务。(陈勇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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