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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山区:黄石首起监委移送案宣判

来源:黄石日报             发布时间:2018-06-01

   近日,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原正科级辅导员项某涉嫌贪污一案。

  据悉,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黄石市首起由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并判决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项某于2010年至2017年期间担任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辅导员期间,利用管理、发放奖助学金之便,通过虚造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表、虚增发放人员名单、虚增发放学生劳务费人员名单等方式,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184.794万元。

  西塞山区监察委员会于今年1月19日对项某采取留置措施,2月13日对项某解除留置措施,移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项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项某存在自首情节,并全部退赃,可从轻处罚。近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判处项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20万元人民币。项某服从判决,未上诉。

  “该案犯罪时间跨度长,涉及证人多,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办结,除严格按照诉讼标准取证外,区监委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有效配合、无缝衔接,起到重要作用。”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充分运用该案成果,深化警示教育,市区两级纪委监委组织了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理工学院、黄石鄂东职业教育集团、西塞山区130余名党员干部,在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和视频会议室旁听。(来源:http://www.hsdcw.com/daymap/index.asp?bzday=2018-6-1&bz=hsrb&b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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