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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09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加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节日期间深化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意识,确保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认真贯彻执行《准则》《条例》,节日期间,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三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五是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宴请等活动安排;六是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七是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八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压力传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紧盯节点早介入、早部署、早检查,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履职,认真部署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提醒监管,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经常性教育,管好下属、带好队伍。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关注“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当好节日期间的移动“摄像头”,进一步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要穷追不舍、动辄则咎、严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者对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各县市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工作重心要向基层延伸,组织力量对所辖范围内的基层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市纪委监察局将在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各单位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14-12388   15072012388 

  微信举报:关注市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清廉黄石” (hsjwjc),点击在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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