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11
“4月份,我们开展了4次纪律执行和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2名上班迟到的员工分别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同时将检查情况纳入到对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这是市国资公司一家出资企业纪检干部向公司纪检监察室的工作汇报。
同在一个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好监督;没有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经验,能力本领不够,不会监督;怕得罪人,影响领导同事关系,不愿监督。该公司在对各出资企业纪检干部履职履责情况调研中发现,基层纪检干部不同程度存在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为改变这一状况,公司党委相继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从重要会议必须列席参加、重大事项必须参与监督、重要问题线索必须及时上报等11个大项30个小项,进一步明确基层纪检干部的主要监督职权、监督内容、监督方法。为解决基层纪检干部能力不足、本领恐谎问题,市国资公司积极推进专家讲学、以案代训,全面提升公司纪检干部综合素质。
“市国资公司党委将探索对重点出资企业纪检干部实行派出制度、交叉检查制度、考核管理制度等新办法新举措,对履责不力、工作不实的基层纪检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问责的问责,对务实有为、担当尽责的优秀纪检干部该重用的重用,该提拔的提拔。”市国资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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