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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专项问题治理的实施方案

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2-01

  根据《中共黄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办发电〔20183号)要求,现就开展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专项问题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本次治理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紧扣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阳新县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市委巡察办开展扶贫领域机动式专项巡察及市纪委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中发现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不够和对扶贫政策宣传引导不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问题集中治理,全面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我市如期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公开实施方案(20181月底前)。市委办公室牵头成立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专项问题治理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实施方案,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和网站,受理群众关于县、乡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方面的信访投诉和举报。 

  (二)专班监督检查(20182月至5月)。专项问题治理工作专班分两个检查组开展常态化、“点对点”、“杀回马枪式”、“滚动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密切追踪专项问题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解决突出问题。定期汇总重点检查、信访举报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完善履职尽责管理(20185月底前)。深入分析县、乡党委在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突出问题整改,督促建章立制、完善体制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虚化空转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突出主体责任。大冶市委、阳新县委、开发区党工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黄石市委办公室黄办发电〔20183号通知要求,把开展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专项问题治理作为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专班,积极协助开展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专项问题治理。 

  (二)严格纪律要求。专项问题治理工作专班、检查组及市委巡察办、市扶贫办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发扬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敢于动真碰硬,坚持原则,坚持找问题、抓典型、促整改,确保专项问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结果运用。将此次专项问题治理工作纳入县、乡党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考核范围,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专项问题治理工作中不重视、不配合、整改不彻底,甚至压案不查、查小放大的,抓住典型通报曝光和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0714-6366376 

      箱:hsswztb@163.com 

       

  中共黄石市委办公室 

  2018123 

  (来源:黄石市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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