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29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黄石工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市矿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碧等人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经李碧和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德高同意,该公司违规发放股东会董事会补贴和机关2014年春节物资费用合计19.85万元,违规使用公款送礼、公款购买香烟费用合计8.34万元;经李碧或李德高同意或授意下属使用公款送礼、公款接待旅游等费用合计12.67万元。此外,该公司下属子公司还大量存在违规公款送礼、公款购买烟酒、滥发津贴补贴、公款接待旅游等问题。2018年1月,李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德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公司党委书记胡正春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于2017年9月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时任纪委书记庄秀伙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于2018年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除以上4人外,该公司机关和下属子公司因上述违纪问题另有1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7人受到组织处理;违纪资金被责令退缴。
2.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副调研员、司法行政管理局负责人汪祖灯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7月,汪祖灯利用公休假期与其妻外出旅游返回时,安排单位司机驾驶公车到武汉天河机场接机。因转告航班时间出错,司机驾驶公车先后两次往返武汉天河机场,于7月30日晚间将汪祖灯及其妻接回黄石家中。2018年6月,汪祖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违规使用公车费用。
3.大冶市实验高中原党委书记、校长殷朝霞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大冶市实验高中党委书记、校长殷朝霞以监考阅卷、值日加班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共计22.45万元。此外,该校还存在违规外包服务类经营项目、校办企业违规向班主任支付回扣、违规购买酒水用于招待、超范围发放工会福利、班子成员操办子女婚宴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殷朝霞对上述违纪问题失察失管,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该校时任纪委书记罗家旺对上述违纪问题失察失管,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8年2月,殷朝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18年1月,罗家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被责令退缴。
4.阳新县扶贫办副科级干部周八斤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时任阳新县扶贫办副主任周八斤共计收受该县浮屠镇山下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所送现金0.4万元和烟酒等礼品;2015年国庆节前后,周八斤向该县韦源口镇春湖村原党支部书记柯某索要20斤螃蟹。周八斤还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扶贫项目资金被挪作他用的问题。2018年3月,周八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5.黄石市河口卫生院院长李进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黄石市河口卫生院院长李进与该院党支部书记方则剑,副院长陈礼忠、谢正勇,住院部主任肖高营,通过收入不入账的方式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医生补助共计1.92万元。同时,李进、方则剑、陈礼忠、谢正勇还存在骗取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问题。2018年1月,李进受到警告处分,方则剑、陈礼忠、谢正勇、肖高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上述5起问题既有涉及党政机关,也有涉及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既有老问题老现象,也有新动向新表现,还有单位一把手带头违纪,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反躬自省,切实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树立“四个意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一线总指挥”的责任和使命,把压力传导到各基层单位和每一位党员干部身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意志品质,守纪律、知戒惧、明底线,使遵纪守法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和耐力,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不断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把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坚持稳中求进、持之以恒、毫不松懈,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盯住当前阶段突出的“四风”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对十九大以后顶风违纪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充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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