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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

来源:36365官网             发布时间:2016-07-14

  日前,市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内容如下:

  今年入汛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行动迅速,干群同心,争分夺秒,我市防汛工作应对有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我市防汛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 

  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明确任务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工作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坚决执行防汛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冲锋在前,做好表率,带领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汛工作中。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层层落实防汛指挥长负责制,精心组织指挥,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防汛工作任务压紧压实。 

  二、要严守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防汛工作的第一线,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格执行防汛命令,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脱岗、空岗;必须确保防汛期间通讯畅通,不得耽搁防汛指令的传达;必须严格执行汛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必须做好防汛救灾款物使用和储备,不得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汛物资及救灾救济款物;严禁借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国家和集体资产的行为。 

  三、要严肃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在积极投身当前抗洪抢险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高举“问责鞭”,对违反防汛工作纪律的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加大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保证防汛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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